【重要】108-2學士班五育獎學金公告,敬請3/20前向系辦送件申請

108-2「學士班五育獎學金」公告

 

一、依「五育獎學金要點」辦理。

二、獎勵對象:凡本校學士班在學學生,一年級學生須自下學期始可申請。

三、本系學士班每班德、體、群、美育獎各1名,每名獲獎學生發給獎狀乙紙及獎學金新臺幣2,500元整。

四、獎勵項目:

(一)  德育獎: 有品格教育形塑、道德價值澄清與校園風氣建構之具體表現,熱心服務、關懷社會者。

(二)  體育獎: 有強健體魄、增進體能與促進身心健康、養成良好運動習慣之具體表現,足為同儕楷模者,或參加體育競賽表現優異者。

(三)  群育獎: 有落實團體合作、促進人我關係與發揮群策群力之具體表現,具領導才能,發揮互助精神,友愛同儕者。

(四)  美育獎: 有提高美感認知與對藝術文化之了解,展現人文、藝術、音樂才華之具體表現,足為同儕楷模者或參加藝文、音樂競賽,表現優異者。

※智育獎不採申請方式甄選。智育獎依前一學期學業成績每科皆達B,等第積分平均GPA3.5以上且班級排名第一者(非延長修業年限學生)

五、本系五育獎學金甄選方式:
1.    學生須於本系公告日起至申請截止日期間(2020年3月20日17:00前)向系辦(佩臻助教)申請並繳齊所有文件,逾期者不得參與甄選。

      2.申請學生須繳交以下資料: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(1)五育獎學金申請表

      (2)在學證明→因106學年度起學生證免蓋註冊章,請改為檢附「在學證明」,可採以下方式辦理(一)可持學生證及影本至教務處註冊組/公館聯合辦公室蓋已註冊章。(二)校務行政入口APP將增加手機下載「在學證明」功能。(三)學生教務資訊系統將增加學籍狀態之內容呈現及下載「在學證明」功能。(四)e卡資訊服務站仍可付費列印在學證明。

(3)學生本人郵局(銀行)存摺影本(使用銀行帳戶者需扣手續費)

          3.所有申請件交由本系學術發展委員會審核後薦選出獲獎之人選。

      ※若截至本系申請截止日,貴班尚有項目未有同學申請,將委由貴班導師或學術發展委員會協助推薦獲獎人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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