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代轉】國立臺灣文學館/111年度「臺灣文學傑出博碩士論文獎」

一、依據國立台灣文學館111年6月23日文學研字第1113001336號函辦理。
二、國立臺灣文學館(以下簡稱文學館)為鼓勵各大學校院博、碩士研究生進行臺灣文學研究,特訂定作業要點。
三、申請人應備資格條件:
(一)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之國民。
(二) 教育部立案之公私立大學校院畢業之博、碩士,以臺灣文學為主題之學位論文,範疇包括古典文學、現代詩、散文、小說、戲劇、兒童文學、報導文學、民間文學、文學史、文學批評、文化研究、文學與電影、文學與媒體等。
(三)申請期間任職於該館之全體員工(含編制內人員、臨時人員、派遣人員等)均不得提出申請。
四、獎助方式:
(一) 獎助金額:博士論文每人新臺幣八萬元(含稅)、碩士論文每人新臺幣五萬元(含稅)。
(二) 獎助名額:每年以獎助博士二名、碩士五名為原則,實際名額依年度預算、申請人數及評選結果調整之;並得增列佳作若干名,致贈獎狀乙紙。
五、申請期限為每年7月1日起至7月31日止,請於期限內將申請資料寄達文學館(以掛號郵戳為憑)。
六、檢附文學館來函、作業要點、報名注意事項各1份。
七、聯絡資訊:
(一) 文學館:黃先生,電話:06-221-7201分機2226,電子信箱:weichih@nmtl.gov.tw。
(二)本校研發處推動組:張先生,校內分機1324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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