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術活動參與規定 FAQ – 第二部分

National Taiwan Normal University

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臺灣語文學系

學術活動參與規定 FAQ

關於研究生分享會之發表

Q1. 一定要寫很完整的論文才能在分享會中發表嗎?
不用,只要有相對完整的研究架構、過程與結果就可以發表,不需要整篇論文寫完才能進行發表。
Q2. 發表當天的題目可以稍微修改,與申請時繳交的題目不一樣嗎?
題目稍作修改是可以的,請在發表前通知系辦;但如要更換成完全不同之主題,請務必提前向系辦確認可行性。
Q3. 在研究生分享會發表過的內容還可以拿去外面研討會發表嗎?
可以,研究生分享會是提供大家一個練習發表和講評的機會,並非正式研討會,不涉及一稿多投的問題。
Q4. 講評人可以找比我年級低的學弟妹嗎?可以找外系或外校人士嗎?
可以找學弟妹進行講評,但原則上皆以系內教師及學生為主。若確實因領域特殊而需要找系外人士,請事先徵得系辦同意。
Q5. 我已經完成校外學術論文發表的畢業門檻,還需要參加研究生分享會嗎?
需要,因為在研究生分享會中發表仍是學術活動參與的要求之一。
Q6. 如果在同一場分享會中,我既是發表人又是講評人,那可以蓋幾個章?
發表人是在發表欄位核章;講評人等同出席活動二次,可以蓋兩個章。
Q7. 如果已經安排好發表時間,但臨時無法出席怎麼辦?
分享會僅得以實體方式出席,如已排定卻無法出席請盡早來信取消,並於日後再次主動提出申請。
Q8. 依規定114學年度起8次活動中必含一次學術研討會,若我屬於114學年度但於113-2提早入學,請問我適用113或114學年度的制度?
提早入學學生可以選擇採用舊制或新制,不過一旦選擇則包含其他各項修業規定皆需採用同一學年度之版本,不能在新舊制間任意切換,務請謹慎選擇。

完整說明請詳閱法規

| 研究生系內學術活動參與實施辦法
如有疑問請聯繫: taiwancenter@ntnu.edu.tw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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