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代轉】臺灣學研究中心/114年臺灣學博碩士論文研究獎助申請(4/1~5/31)

●申請期限:114年4月1日起至5月31日止(以掛號郵戳為憑),如有異動,以本館公告之期限為準,逾期不予受理。

●申請對象:
(一)教育部立案之公私立大學校院博、碩士班研究生,其學位論文以臺灣學研究有關之人文、藝術及社會等領域為主題者,均得申請。
(二)申請之博、碩士論文以申請期限截止日前二年內完成(以論文通過口試日期為準)之作品為限,且同一作品不得重複申請。申請者若以同一論文獲得其他單位獎(補)助,應於申請時據實填載,供本館評審時參酌。

●申請文件:申請人需檢送申請書(請至本館網站下載)及經學校審核通過之博碩士論文3冊。所有申請文件,本館恕不退還。

●詳細資訊:https://wwwacc.ntl.edu.tw/ct.asp?xItem=9877&ctNode=2223&mp=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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