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代轉】教育部/第八屆教育部閩客語文學獎徵獎(延長至12/15止)

教育部

第八屆教育部閩客語文學獎徵獎簡章

壹、目的

為使社會大眾了解多語並存之價值,保存臺灣本土語言文化的多樣性,特舉辦閩、客語文學獎活動,鼓勵社會大眾、各級學校教師及國內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,共同參與本土語言文學創作活動。

貳、收件期間

110年10月1日起至110年11月30日止(以郵戳為憑)延長至12月15日止

參、徵選語言別

「閩南語及福州語」、「客家語」

肆、徵選組別及資格

(一)教師組:國內各級公私立學校領有教師證書或聘書之專兼任教師。

(二)學生組:國內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。

(三)社會組:前兩組以外之民眾。

伍、徵選文類

(一)現代詩:60行以內。

(二)散文:2,500字至4,500字。

(三)短篇小說:5,000字至1萬3,000字。

、獎勵方法

每位得獎人,由教育部頒發獎狀、獎座及獎金,獎金總額為新臺幣162萬元。

 

主辦單位:教育部

承辦單位:中略國際行銷股份有限公司

連 絡 人:曹小姐

電    話:02-2726-2230分機125

傳    真:(02)2726-2198

電子郵件:8th_nativelanguages@chinacom.tw

網站連結:https://depart.moe.edu.tw/ed2400/News_Content.aspx?n=115F1082F1FB6842&s=89ACDDAC51659D49/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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