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徵聘】本系徵聘專任或專案助理教授(含)以上教師1名!

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臺灣語文學系教師徵聘公告

公告日期:2021年11月24日

一、職級名額:專任或專案助理教授(含)以上1名。

二、起聘日期:預計為2022年8月1日。

三、領域專長:具博士學位,研究專長與台灣研究(Taiwan Studies)相關,英語能力需達CEFR C1等級,且具有以下能力之一:

1.熟悉EMI全英語授課之國際教學人才;
2.熟悉EMI全英語授課且能以全台語授課者。

四、資格條件:除獲有博士學位之初任教師外,應具備下列(1~4)條件之一:

1.最近三年發表二篇SCI、SSCI、TSSCI、EI、A&HCI、民國105年新制THCI(原THCI Core)或SCOPUS等索引收錄之學術性期刊論文,且為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。
2.最近三年至少主持二個科技部研究計畫。
3.最近三年有正式出版之專書,並檢附審查意見及通過出版之相關證明。
4.傑出專業實務表現,並檢附相關證明。

*前述期刊論文及科技部研究計畫,得相互折抵。
*初任教師係指自獲得博士學位起至本系對外公告日止,二年內(不含男性兵役年資)未有專科以上學校專任教師年資者。
*最高學歷若為本校授與者,應具有與任教科目性質相近之研究工作、專門職業或職務資歷二年以上。
*上述「最近三年」係以本系對外公告日為基準溯算(含經刊物出具證明已被接受將定期發表者)。

五、申請時間:即日起至2022年1月10日止(郵戳為憑,逾期恕不受理)。

六、應繳資料:

1.應聘教師簡歷表(請自本頁下方下載)。
2.個人自傳
3.學經歷證明影本(含博士學位證書、修業成績單、教師證書、聘書)(如為國外學歷而無本國教師證書者,其博士學位證書及歷年成績單須經我國駐外單位驗證,並附中文譯本)。
4.歷年著作及研究計畫目錄
5.近五年相關論著(內含摘要)欲以博士論文送審之初任教師應附博士論文)
6.擬開課程綱要(3-5門課程,不限本系已開科目)
7.其他有利審查文件(如資歷服務、語言能力、榮譽事項等證明文件影本)

*以上資料皆須1式3份(請區隔為3份但放入同一包裹寄送)

七、應徵方式:

1.請將「應聘教師簡歷表」電子檔以「應徵台文系教師-姓名」為主旨寄至taiwancenter@ntnu.edu.tw
2.請將上述應繳資料1式3份郵寄至106013台北市大安區雲和街13樓國立台灣師範大學台灣語文學系,並於信封註明「應徵台文系教師」。備審資料請自留底稿,恕不退件。

八、注意事項:

1.通過初審者,將個別通知安排面試。
2.應聘教師獲聘任後於來校服務滿三年之次學期(即第七個學期)須通過評鑑,並需於六年內完成升等。
3.依規定本次徵才尚需俟本校正式核給教師員額後,始能依核定人數擇優聘任。

九、聯絡人:謝小姐

聯絡電話:(02)7749-5524
E-mail:taiwancenter@ntnu.edu.tw

【檔案下載】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臺灣語文學系應聘教師簡歷表 Application Form (ODF)

  • Post author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