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公告】臺灣語文學系書卷獎同名次參酌獲獎順序

業經2025年5月12日113學年度第2學期第3次及2026年7月28日114學年度第2學期第3次系務會議決議:

自114學年度第二學期起,本系書卷獎若受獎有二人以上列同排名且超過受獎人數時,同名次參酌獲獎順序如下:

1.當學期實得學分數較多者。

2.累計實得學分數較多者。

3.歷年累計GPA成績較高者。

4.當學期修習本系必選修學分數較多者。

5.當學期修習本系必修科目成績的平均GPA較高者。

※(1)經各項條件評比後仍無法產生獲獎人選時,得由本系組成審議小組(或經系務會議),以票決方式決定。(2)或決議採取「獎金平均分配」方式辦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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